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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证须知


办证须知

借阅证是焦作市图书馆借阅图书、电子资源等文献资源的有效证件。

一、办卡手续

(一)读者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(或电子证件)及押金(未成年人办理,需携带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),至总服务台填写《焦作市图书馆一卡通办理申请表》,申办焦作市图书馆读者证(押金卡)。

(二)读者可使用本人实体或电子社会保障卡开通借阅功能,免缴押金。

办理时间:

上午08:30——11:30

下午14:00——17:00(冬)14:30——17:30(夏)(每周一上午不办理,内部整理)

咨询电话: 0391—3592399  0391—3930221

二、借阅证种类

(一)读者证(押金卡):分为A、B、C、E四种类型,对应押金标准分别为:A卡100元、B卡200元、C卡300元、E卡500元。持卡读者可外借总价不超过押金金额的1—7册文献资源,并享受通借通还服务。

(二)社会保障卡(免押金卡):读者可使用本人实体或电子社会保障卡开通借阅功能,免缴押金。此卡借阅权限仅限于本馆及全域旅游服务中心城市书屋。

办理读者证种类的更改,可持卡到总服务台办理。

三、挂失补卡、退卡手续

如读者证(押金卡)不慎遗失,读者可以在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或总服务台办理挂失。在办理挂失手续前,读者证被他人冒用而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。读者挂失后若找到原卡,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总服务台解除挂失,恢复原有功能。如果读者证丢失,请在办理挂失手续30天后来总服务台办理补卡手续。

读者如需退卡或补卡,需在还清所有图书后,携带有效身份证件、读者证和押金收据(2021年2月23日之后办卡读者无需)来总服务台办理补卡或退卡;如果押金收据丢失,具体办理流程咨询总服务台(0391—3592399)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、每位读者仅可选择并持有一种借阅证。

2、新卡一个月之内不能办理退卡。

3、退卡的读者,一个月之内不能办理新卡。

4、因个人原因需代退卡的,需提供持卡人及受托人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(或电子证件)、持卡人读者证(押金卡)及押金收据至总服务台代为办理。

5、图书馆书刊属国有资产,每位读者应细心爱护。图书外借期限为30天;在借期内,读者可续借一次,请注意及时归还。

6、读者入馆及在馆行为须遵守《焦作市图书馆阅览室读者须知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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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时间:2025-10-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