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焦作市图书馆读者遗失及损毁图书管理制度


为更好地规范焦作市图书馆读者遗失及损毁图书的处理流程,保障图书馆文献资源的完整性,引导读者养成爱护图书、诚信借阅的习惯,特制定本制度。

图书遗失处理流程

1.读者遗失、损毁图书后,需第一时间到原借阅图书的借阅室报失。填写《焦作市图书馆图书遗失、损毁登记表》,说明遗失、损毁原因并签字确认。

2.我馆工作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,确定赔偿方式,由读者自行采购图书进行抵赔。读者应在填写申请表后的一个月内完成抵赔。

3.读者抵赔图书后,各借阅室工作人员需将读者填写的《图书遗失、损毁处理申请表》和赔偿的图书交到采编部,采编部进行数据处理后再将该书返回到借阅室。

二、赔偿方式

1. 读者需购买完好无损、相同版本的正版图书抵赔;

2. 经图书馆同意,读者可购买书名相同,ISBN不同的全新正版图书抵赔;

3. 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赔偿完全相同或经同意的正版图书,读者需按赔偿标准购买一定价值的图书抵赔。

赔偿标准:出版年份距遗失日期1年内,原价值;1年以上,5年以内,2倍价值;5年以上,10年以内,3倍价值;10年以上,15年以内,5倍价值;15年以上,20年以内,10倍价值;20年以上,20倍起(综合考虑文献长期保存价值、可替代性、出版年限、定价等因素确定)。

注:成套多卷本,遗失其中1册或数册的,按全套价值进行赔偿,赔偿后不得索取其他卷册。每册有单价,但复本较多,按单册价值赔偿。

三、违规处理

1.未按时赔偿图书的读者,图书馆将冻结其借阅权限;

2.读者恶意损毁图书,导致图书破损严重,必须进行赔偿,赔偿办法同上。

四、预防措施

1.借阅前检查:读者在借阅时需当场检查图书是否有破损、缺页,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,避免后续纠纷; 

2.妥善保管:读者应避免将图书借给他人,或放置在公共场所无人看管; 

3.工作人员定期查询借阅记录:通过图书馆系统定期核对借阅状态,发现异常及时联系读者。

 

附件:焦作市图书馆图书遗失、损毁登记表

焦作市图书馆

2026年1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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